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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ROHS认证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要求
发布时间:2024-11-12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其中涉及到的铅主要出处有以下几类。

2011年7月1日,欧盟在官方公报(OJ)上发布了新版RoHS指令--指令2011/65/EU。

作为中国电子电气产品制造企业非常熟悉的一项指令,其出台历程可谓是一波三折。由于修订过程中各方分歧较大,因此这项本来意欲在2009年就出台的修订案一拖再拖。特别是就是否扩大产品范围和受限物质的范围,欧盟内部包括委员会、欧洲议会、理事会、业界、NGO等都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2011/65/EU较原RoHS指令2002/95/EU的不同主要在:

1. 扩大了产品范围:将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都涵盖在了指令规管的范围内(包括线缆和备用零部件),但是给予了新添入的第8类医疗器械和第9类监视和控制仪器(包括工业监控仪器)一定的过渡期,此外,还针对这两类产品给出了20项的豁免(列于附件IV中)

2. 理清了部分定义

3. 管控物质的范围未扩大,还是维持了原有的六种物质的原限量要求,但是提出了今后的审查过程中,要对包括DEHP等在内的物质优先进行考察,为指令今后扩大管控物质的范围铺路

4. 删除了其中的生产商(producer)规定,而添入了“制造商”(manufacturer)、“授权代表”(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进口商(importer)”、“经销商”(distributor)的定义,并对其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5. 规定了产品需贴附CE标志及CE标志的相关事宜。

本指令将在发布于OJ第20日起生效,成员国需要在2013年1月2日前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

2011/65/EU的发布将给中国的电子电气产品制造企业带来一定的影响,特别是由于将医疗器械类产品、监视和控制仪器产品列入规管的范围,因此对这两类制造企业的影响将是非常巨大的

此外,由于电子电气产品上需要贴附CE标志,因此,对业界符合指令的要求,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常用的RoHS检测方法

1.阴离子:英蓝技术离子色谱法

采用氧弹燃烧、英蓝技术前处理之后,直接进入离子色谱进行分析

2.阳离子及其价态:

采用英蓝阳离子色谱法、离子选择电极法、原子吸收法均可检测

确定阳离子元素价态可采用伏安极谱法进行分析

检测方法可以参考IEC62321:2008电子电气产品中六种限用物质浓度的测定程序

A.首先用XRF进行无损筛选,快速高效,非破坏性,成本低。但干扰因素多,误差较大。

B.微波消解、酸消解后利用AAS或ICP-AES测定Pb, Cd, Hg浓度。

C. 索氏提取后用GC-MS测定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等的浓度。

D. 利用点测试法或沸水萃取法测定无色表层Cr6+的浓度,或是用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按EPA3060A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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