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新无线网络设备命令(RED)中合旧R&TTE命令的巨大差别有:
1、RED产品范围仅包含无线通信和无线识别设备(如RFID,雷达探测,手机远程监控等)。频射机器设备不用以通信或是识别会到电磁兼容测试EMC命令和低压LVD命令的监管中;
2、有线电视通信智能终端(TTE)被清除,因而RED命令于无线通讯设备;
3、无线广播接收器已经列入RED命令的范畴(以前包含在电磁兼容测试EMC命令和低压LVD命令中);
4、命令遮盖工作频率低限已停止(以前R&TTE的监管开始频率是9 kHz),而限制依旧是3000 GHz;
5、公告机构评定意见已经由“形式查验资格证书”替代;
6、生产商只会在其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公告机构评定之后,才能进行带公告机构号的CE标志(彻底–形式H);
7、二类机器设备向频带部门进行通知的需求无需再;
8、二类机器的标志(警示号)无需再,但是在一些我国受到限制所使用的警告仍然必须出现在了包装设计上;
9、无需再在使用手册里出现CE标志,但是指南中需要标明频射所使用的频率段及信号强度;
10、本人评定使用的模块不会受到监管(且不要进行RED验证);
11、新命令规定应用统一的充电头;
12、生产商及通道厂家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务必出现在了设备中,但当机器设备太钟头能够出现在了使用手册中。
已有的这种修改和今后的许多修改将会对贵公司今年在和不久将来的产品质量认证,因此从就务必逐渐将命令充分考虑贵公司产品设计和销售市场中,特别是在对于新参与到命令中的商品,如:
无线广播接收器机器设备;
输出功率<9 kHz的磁感应传输数据机器设备。
依据一个新的欧盟国家架构决定768/2008/EC,RED命令还对生产商、采购商、代销商和欧盟代表的工作职责各自进行了具体规定。在商品上及随附的说明书中,务必标志出生产商和采购商的名字与可联系上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