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需要准备的技术资料
CE必须要准备好的技术文件有一下8方面:
1、产品使用说明书。
2、安全设计文件(包括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
3、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
4、产品电原理图。
5、产品线路图。
6、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请选用有欧洲标志的产品)。
7、整机或元部件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的资料。
CE申请流程:
1、制造商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2、申请人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
3、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4、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5、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
6、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费用。
7、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8、技术文件审阅包括:
a、文件是否完善。
b、文件是否按欧共体语言(英语、德语或法语)书写。
9、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10、如果试验不合格,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 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11、本页第9、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
12、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13、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TCF),以及CE符合证明(COC),及CE标志。
14、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
CE-LVD安规更新指令和标准
EMC新指令2014/30/EU将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旧有的EMC指令2004/108/EC将于2016年4月20日停止。
CE-LVD安规新指令更新内容:
LVD新指令2014/35/EU的新要求将于2016年4月20日起强制执行。
欧盟各成员国必须在2016年4月19日前完成立法程序。
要求概括为以下五点:
a.成员国政府应鼓励经济运行者增加网址信息,作为传统邮政信息的补充;
b.由制造商单独承担符合性评估,并且欧盟公告机构不再介入合格性评定程序
c.明确了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各自的责任;
d.制造商可采用纸质或电子档形式向机构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
e.起草符合性声明(DOC)时,应指出符合性声明仅是制造商的责任。
f.产品上需体现进口商和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如果空间有限,可以体现在包装上或伴随产品的文件上。
注:此次LVD指令更新只需更新证书报告标准,对于测试项目没有变化。
3.CE-RED无线产品新指令更新内容:
2014年6月12日,欧盟正式执行无线电设备(The Radio Equipmen Directive,RED) 新指令2014/53/EU,自2017年6月13日起,符合旧R&TTE指令
的产品将不允许在欧盟市场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