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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65怎么办理,对产品有什么要求

加州65提案,全称是Safe Drinking Water and Toxic Enforcement Act of 1986,是美国加利福利亚洲于1987年11月颁布执行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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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案要求企业向加利福尼亚人提供有关严重接触导致癌症,先天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的化学品的警告。这些化学品可以是加利福尼亚人在家中或工作场所购买的产品,也可以是释放到环境中的产品。通过要求提供这些信息,该法案使加州人能够就这些化学品的暴露情况作出明智的决定。

该法案还禁止加利福尼亚州的企业故意将大量法案里列出的化学品排放到饮用水源中。

该法案要求加利福尼亚州公布已知会导致癌症,先天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的化学品清单。该清单必须至少每年更新一次,自1987年出版以来,已经增加到大约900种化学品。

由于该清单一直在更新,所以企业需要时刻关注加州65提案,确保在加州市场销售的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在限值要求范围内。

根据加州65提案要求,企业必须对列出的化学品发出警告,除非暴露程度低到不会造成显着的癌症风险或显着低于观察到导致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的水平。

这种警告,在消费电子领域,通常以标签的方式体现在产品上。根据产品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的不同,品牌商应该在产品醒目位置体现警告标志及警告语,具体见下方标识要求说明。

标识要求

对于产品含有CA65法案中列出的致癌物质或者生殖毒性物质,企业必须提供警告标识和警告语。警告标识和警告语根据暴露物质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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