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RED指令EMC标准 ETSI EN 301489-1V2.2.3(2019-11)较新
关于无线通讯产品RED指令中的EMC标准,较新版本的ETSI EN 301489-1V 2.2.3(2019-11)标准正式发布,与旧版V 2.1.1相比,存在较大改动,具体内容如下:
主要内容
1、新版标准删除了4.4 - 4.5章节的窄带响应相关评估。
2、对辅助设备的安防做出了要求,若辅助设备放在测量区域外,但是仍与EUT连接,这时辅助设备不适用豁免频段;若辅助设备放在测量区域内与EUT连接,则适用豁免频段。
3、抗扰度实验中性能判定标准,老版标准特指发射或接收的连续或瞬态现象的判定,新版标准没有特指发射或接收,只给出相应现象的判定标准。
4、7.1章节辐射测试中,不再要求EUT要单独测试。
5、8.3章节中,对于DC power input/output ports的传导测试,不再区分普通设备和电信中心使用设备、工业类设备,统一使用老版本标准中工业类设备的限值。
6、Table A.1新版的测试列举较加明确,新版取消了Table A.2。
7、AnnexC新版制造商在提交检测设备时,应提供以下信息以记录在检测报告中:
a. 无线电设备的预定用途和性能,应符合用户文件;
b. 用于预期用途的用户控制功能和存储数据,以及用于评估这些功能和数据是否在EMC暴露后丢失的方法;
c. 调制的类型(也称为“正常测试调制”)、用于测试的传输特性(随机比特流、消息格式等)以及为进行EUT评估而提供的必要测试设备。
8、Annex D增加了下面这一项:
ETSI TR 103088:“电磁兼容性和无线电频谱问题(ERM);使用EN 301489系列标准”。
拓展阅读
CE认证是构成欧洲指令**的“主要要求”,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制定 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 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有关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标志,而不按有关标准对一般质量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标志。
它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CE两字,是从法语“Communate Europpene”缩写而成,是欧洲共同体的意思。欧洲共申请CE认证的必要性。
CE认证,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简化了贸易程序。任何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盟、欧洲自由贸易区必须进行CE认证,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因此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