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0日,英国政府更新了将产品投放至英国市场的指南文件,涵盖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英国大不列颠地区)市场上售卖的大多数产品。
UKCA(UK Conformity Assessed)标识,是适用于某些特定产品的强制性标识,例如电子电器、机械设备、手套、鞋类、玩具和家具等,用以表明这些产品符合英国法规要求。
鉴于目前英国已正式脱欧,自2023年1月1日起相关产品必须使用UKCA标识,用以取代原CE标识。
UKCA新措施为了让企业更容易采用 UKCA 标识,英国政府提出了新措施:降低重新检测成本。
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的CE标识的合格评估文档,可以直接作为UKCA标识的基础,不需要重新测试。此规定的有效期至其CE-RED型式确认证书到期或到2027年12月31日为止,以较早到达的日期为准。
对于已经进口到英国市场的现有库存产品,没有必要进行重新测试或重新做UKCA标识。
为了维修、替换或保养已经在英国市场上的产品或系统而进口的零配件,可以仍然采用初向英国市场进口产品或系统时所适用的法规要求。
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在产品本体的铭牌上或产品随附的文件上标识UKCA标志。从2026年1月1日起,只能在产品本体铭牌上进行标识。
对于从EEA(欧盟经济区)进口的产品,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也可继续接受进口商信息标识在产品随附文件上。从2026年1月1日起,只能标在产品本体。除非产品尺寸太小或者形状特殊不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标识在随附文件上。
对于从EEA之外的地区进口到英国的产品,仍然按照原先的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其进口商信息需要标识在产品本体的标签上。除非在产品尺寸太小或形状特殊而不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标识在随附文件上。
UKCA认证仅适用于英国的大不列颠地区,即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在英国的北爱尔兰地区,可能需要同时使用UKNI和CE标志。
UKCA参考法规该措施适用于以下法规涉及的所有评估类型,包括:
《户外使用设备造成的环境噪音排放条例2001》
《机械供应(安全)条例2008》
《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法规2010》
《玩具(安全)法规2011》
《爆炸物法规2014》
《烟火物品(安全)法规2015》
《电磁兼容性法规2016》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法规2016》
《电梯条例2016》
《压力设备(安全)法规2016》
《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和防护系统法规2016》
《非自动称量用仪器法规2016》
《计量用仪器法规2016》
《游艇法规2017》
《无线电设备法规2017》
法规(EU) 2016/425
法规(EU) 201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