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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UL2054安全报告主要检测哪些项目
发布时间: 2022-07-11 16:46 更新时间: 2024-05-16 08:20

UL2054 滥用过充测试:

11.1 锂电池应在 20 ±5°C (68 ±9°F) 的环境温度下进行测试。

11.2 锂离子电池应承受 10 倍 C5 安培速率的连续充电电流,使用的电源电压应能在整个测试期间保持 10 倍 C5 安培速率。试验过程中,每个样品的电池内壳上都要标明温度。测试应持续到锂离子电池或电池发生爆炸、泄气或单个操作保护装置动作,且电池内部外壳温度达到稳态要求或恢复到环境温度。如果 PTC 或其他可重新设置的保护装置在测试期间工作,则在测试期间至少要重置 10 次。试验期间允许自动复位装置循环。

11.3 在试验过程中,配备保护装置的锂离子电池应使用任何单独的故障条件进行单件故障,这种故障可能发生在充电电路中,并导致锂离子电池过充电。

例外:被确定为可靠的保护装置可以保留在电路中而不会出现故障。见附录 A。

11.4 样品不得爆炸或着火。

11.5 五个锂离子电池中的至少一个应经受 11.2 和 11.3 中概述的测试,以 C5 倍率(例如:C 倍率)的 5 倍恒定电流充电,电源电压足以维持该速率在整个测试期间

UL2054认证强制放电测试:

12.1 本测试适用于多节电池应用中使用的锂离子电池,例如锂离子电池组。锂离子电池将在 20 ±5°C (68 ±9°F) 的环境温度下进行测试。

12.2 对于没有并联串的多节电池串联配置,一个完全放电的电池应与同类型的充满电的电池串联进行强制放电。与放电电池串联的完全充电电池的数量等于电池组中的电池总数减去一。

12.3 对于并联串的多电池串联布置,完全放电的相同线路应通过将其与完全充电的同类电池串联连接来强制放电。与放电并联串串联的完全充电电池的数量等于电池组中的电池总数减去放电并联线路中的电池数量。

12.4 五个电池组中的每一个都应按照 12.2 或 12.3 中的描述进行准备,如适用。

12.5 一旦完全放电的电芯(或一串电芯)与规定数量的完全充电的电芯串联,形成的电池组应短路。

12.6 试样的正负端子应连接电阻负载为 80±20 m ohms 的铜线。电池要放电,直到发生火灾或爆炸,或者直到它达到完全放电状态并且电池外壳温度恢复到环境温度的±10°C(±18°F)。

12.7 在试验过程中,配备保护装置的锂离子电池应在任何单一故障条件下发生单一元件故障,这种故障可能发生在放电电路中,并导致电池过度放电。

例外:

符合热敏电阻型设备标准 UL 1434 和家用和类似用途自动电气控制标准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UL 60730-1A 中规定的适用测试的正温度系数设备,或其他被确定为可靠的保护装置,可以保留在电路中而不会发生故障。有关其他组件标准,请参见附录 A。

12.8 锂离子电池不得爆炸或着火。

UL2054认证的有限电源测试:

13.1 锂离子电池应在 20 ±5°C (68 ±9°F) 的环境温度下进行测试。

13.2 拟作为有限电源的锂离子电池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输出在结构上受到表 13.1 的限制,

b) 线性或非线性阻抗根据表 13.1 限制输出。

如果使用正温度系数设备,则应:

1) 符合热敏电阻型设备标准 UL 1434,

2) 通过要求附件中的制造偏差和漂移部分、耐久性部分、制造偏差和漂移部分以及耐久性部分中的特定测试用于使用家用和类似用途自动电气控制标准的热敏电阻进行控制,第 1 部分:一般要求,UL 60730-1;或 3) 满足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自动电气控制标准,第 1 部分:一般要求,UL 60730-1 中用于 2.AL 类动作的设备的要求;

c) 调节网络或集成保护电路 (IC) 限流器,按照表 13.1 限制输出,无论是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还是在调节网络或 IC 限流器出现任何单一模拟故障(开路或短路)后;

d) 使用过电流保护装置,输出限制符合表 13.2。

13.3 使用过电流保护装置时,应为熔断器或不可调、不自动复位的机电设备。

13.4 按照表 13.1 和 13.2 进行 Uoc ISC 和 S 测量时,锂离子电池应充满电。

13.5 表 13.1 和 13.2 中引用的非电容性负载应进行调整,以形成在表 13.1 和 13.2 中注明的时间限制内可以获得的电流 (Isc) 和功率 (S) 的大测量值。根据上述 13.2 项 (c) 要求的调节网络中的模拟故障适用于这些负载条件。

13.6 满足限用电源要求的锂离子电池可标明“限用电源”“LPS”,表示其被视为限用电源。不符合这些要求的锂离子电池,无论终端设计如何,都不应标记以表明它们是受限电源,并且分配给不需要受限电源的应用。

13A锂离子电池组件温度测试

13A.1 带外壳的锂离子电池组应在输入(充电)和输出(放电)条件下进行定期温度测试。作为该测试的结果,温度敏感组件的温度不应超过表 13A.1 中列出的限制

13A.2 对于输出负载温度测试,完全充电的锂离子电池组,应在锂离子电池组的输出端子上承受恒定的电阻负载,输出负载电流设置为略低于工作极限放电保护电路。监测温度直到热稳定或直到电池组处于其指定的端点电压,以先到者为准。

13A.3 输入负载温度测试应在完全放电的电池组上进行,以 0.2C/1 小时的恒定电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终点电压。

13A.4 对于输入负载温度测试,完全放电的锂离子电池应采用 CCCV 充电方法,大充电电压不超过电池制造商建议的大充电电压限值。试验时,充电电流不得超过试验时大充电电流或充电保护电路工作限值的三倍,取较小值。监控温度直到热稳定或电池组处于完全充电状态,以先到者为准。

13A.5 当以先前经过的测试持续时间的 10%(但不少于 15 分钟)的间隔取得三个渐进读数时,温度被认为是稳定的,表明没有进一步升高。

13A.6 锂离子电池组内的保护装置在试验期间不得动作。

13A.7 使用热电偶监测零件表面的温度。热电偶由 30 AWG 电线组成。可以使用更大尺寸的电线,但它们不应超过 24 AWG,并且不应大到足以导致被测部件出现散热问题。

13A.8 常温试验期间,测温T不应超过(Tmax+Tamb-Tma)。

13B锂离子电池组表面温度测试

13B.1 带外壳的锂离子电池组应在输入(充电)和输出(放电)条件下进行定期温度测试。

13B.2 对于输出负载温度测试,充满电的锂离子电池组应在锂离子电池组的输出端子上承受恒定的电阻负载,输出负载电流设置为略低于工作极限放电保护电路。监测温度直到热稳定或直到电池组处于其指定的端点电压,以先到者为准。

13B.3 输入负载温度测试应在完全放电的锂离子电池组上进行,以 0.2C/1 小时的恒定电流放电至电池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终点电压。

13B.4 对于输入负载温度测试,完全放电的锂离子电池应采用 CCCV 充电方法,大充电电压不超过电池制造商推荐的大充电电压限值。试验时,充电电流不得超过试验时大充电电流或充电保护电路工作限值的三倍,取较小值。监测温度直到热稳定或电池组处于完全充电状态,以先到者为准。

13B.5 当以先前经过的测试持续时间的 10%(但不少于 15 分钟)连续读取三个连续读数时,温度被认为是稳定的,表明没有进一步升高。

13B.6 锂离子电池组内的保护装置在试验期间不得工作。

13B.7 使用热电偶监测包装外壳可触及表面的温度。热电偶由 30 AWG 电线组成。可以使用更大尺寸的电线,但不得超过 24 AWG。

13B.8 在常规温度测试期间,温度测量 T 不应超过 (Tmax + Tamb - Tma)

UL2054认证机械测试:

粉碎测试 

14.1 锂离子电池应在 20 ±5°C (68 ±9°F) 的环境温度下进行测试。

14.2 锂离子电池在两个平面之间被挤压。破碎力由液压柱塞或类似的施力装置施加。使平面与细胞接触,并继续压碎直到达到 13 ± 1.0 KN (3000 ± 224 磅) 的施加力。一旦获得了高的力量,它就会被释放。

14.3 圆柱形或棱柱形锂离子电池在其纵轴平行于破碎设备平面的情况下进行破碎。棱柱形锂离子电池也将绕其纵轴旋转 90 度,以便宽边和窄边都受到挤压力。每个锂离子电池只能承受一个方向的压碎力。每次测试将使用单独的样品。

14.4 硬币型或纽扣型锂离子电池的破碎应使电池的平面与破碎装置的平面平行。

14.5 锂离子电池不得爆炸或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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