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e认证办理要求有什么
| 更新时间 2024-11-16 08:2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8576464303 联系手机 18576464303 联系人 刘小姐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在2009年4月30日,有三十个国家的国家标准局(NSBs)正式宣布了EN标准中的电力助动车安全标准。三十国中有欧盟27国,还有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冰岛、挪威和瑞士。EPAC标准经国家标准局颁布后生效。当前,爱沙尼亚、拉脱维亚、马耳他、爱尔兰、奥地利、瑞典和斯洛文尼亚等国家标准局已经公布了标准,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三个国家的20个成员国将在2009年7月31日前公布这一标准。EPAC标准发布六个月后,欧洲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国家标准机构都会把EPAC标准看作国家标准,而以前的任何国家标准都应该在2009年7月31日前以予撤销。EPAC标准的实施因国而异。直到现在,法国和英国都将其列为强制法。有些国家的标准属于欧洲产品安全管理的一部分。制定压不超过48伏特的电池或输入电流为230伏特的电池组及其附件,制定了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大持续额定功率0.25kW的电力助动车,并且,在行驶过程中,输出功率会逐渐降低,直至时速达25公里/小时,或骑手停止踏车时,也可能发生停电。
CE认证要求提供技术文件:
1.产品说明书;
2.安全设计文件(包括能够反映爬升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等关键结构图);
3.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
4.产品电气示意图;
5.产品路线图;
6.关键元组件或原材料清单(请选择具有欧洲认证标志的产品);
7.机器或零部件的认证副本;
8.其他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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