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2017年11月2日官方正式决定,把DoC&VoC计划正式变更为SDoC,目的是为了简化FCC认证中无线装置设备的认证流程和明确电子标签使用规范。
符合规定的设备需提供相关档(如SDoC的声明文件)向公众提供证明。FCC SDoC已在2018年11月2日全面正式实施。
哪些产品需要提供FCC SDOC声明?
在申请FCC认证中,FCC SDoC适用于普通不带无线功能的产品,如显示器、普通家用电器、灯具等。包含个人电脑及其周边设备;家用电器设备;电动工具;音视频产品;灯具;玩具;安防类产品等。
FCC SDOC声明中包含哪些信息?
FCC没有规定的SDoC格式。为了说明在产品上市或进口时,满足FCC SDoC第2.1077条合规信息的要求而可能随产品提供的信息类型包含:产品名称、商标、型号;美国代理商信息包含:公司名称,地址,邮编或者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声明等内容。
美国FCC-SDOC认证办理所需资料:
1、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商和申请认证方的全称和详细的联系通信地址。
2、将提供给用户的认证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手册的副本。(如该产品还没有用户手册,则可提供相关内容的草稿副本)
3、产品电气原理图及工作原理说明。(如产品有接地或天线,应加以描述)
4、有关产品的工作振荡频率表,表中应列出信号的传播路径和相应振荡频率。
5、其它一些需要说明的产品特点。
美国FCC-SDOC认证办理具体步骤:
1、客户提交检测申请表(我司供给空白请求表);
2、客户与我公司签定委托检测合同;
3、送样检测,并准备电气原理图、外部/内部相片、振荡器电路框图、用户手册铭牌标识、作业原理说明等(依据产品而异);
4、检测合格后,我司直接出具合格证书与报告;
5、企业取得FCC认证后,即可在产品上运用FCC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