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代表在欧盟的产品指令(Directive)英文版里使用的标准术语为(英国式英语) European AuthorisedRepresentative, 因为需要指定欧盟*代表的多数为位于欧盟境外的国家的制造商,尤其以美国的制造商为多, 美国的制造商更喜欢将欧盟*代表以美式英语书写为:European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鉴于中文并非欧盟的官方语言,因此European AuthorisedRepresentative 并没有对应的中文的官方术语。在中文的翻译里,通常将European AuthorisedRepresentative 或European AuthorizedRepresentative译为: 欧盟*代表。也有翻译为: 欧盟*代理、欧洲*代表、欧洲*代理等。通常简称为:欧盟代表或欧代。也有使用:欧盟代理、欧洲代表、欧洲代理等。在台湾,还有使用欧体*代表或欧体代表。
欧盟外制造商为什么需要一个欧盟*代表
a) 根据欧盟的法律要求,为了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traceability),制造商投放到欧盟市场的加贴了CE标志的产品必须标有制造商的名称和联络地址,如果制造商来自欧洲经济区EEA(包括EU和EFTA)以外的国家,其产品必须同时在标签(铭牌或包装)上标有制造商和制造商的欧盟*代表的名称和联络地址。
b) 为确保欧盟主管机关能适时的查验到加贴CE标志的产品的技术文件(TCF),境外制造商应将*新版本技术文件保存在欧盟*代表处,保存时间为自*后一批产品出口后10年。
c) 欧盟境外制造商的产品在欧盟出现任何故障/事故/召回等问题,应由欧盟*代表进行联络,通报,并与主管机关进行沟通联系。
如何选择一个优质的欧盟*代表
a) 选择有资质,有能力的专*业第三方欧盟*代表公司。
欧盟境内注册的合法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熟悉欧盟相关法规,能帮助制造方解决争端/避免空壳公司,代理商以及展会服务商。
------以上几点可通过查询其欧盟注册证书,拨打其欧盟境内的电话看是否为电话录音等途径进行确认。
b) 签订有效的欧盟*代表协议或合同。
合同/协议的甲乙双方的名称和地址必须和将来加贴CE标志的产品的包装/标签上的制造商和欧盟*代表的名称和地址完全一致。
c) 应注意以下事项:
欧盟*代表合同条款应是欧盟的主要官方语言版本,一般为欧代所在国家的官方语言版本。
避免在欧盟境内无固定办公地点和固定联络电话的欧盟*代表。
避免经销商兼任欧盟*代表。
避免在欧洲留学的亲戚朋友兼任欧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