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E认证之CPR建筑指令详细解读
| 更新时间 2024-11-05 08:2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8576464303 联系手机 18576464303 联系人 刘小姐 立即询价 |
CPR(RETULATION (EU) No 305/2011 – CPR)是2011年3月9日欧盟颁布了新的建筑产品法规.
建筑产品管理规则(CPR)对建筑产品的基本性能制定了七点要求,分别如下:
机械阻力及稳定性(Mechanical resistance and stability);
2. 防火安全(Safety in case of fire);
3. 卫生,健康与环境(Hygiene, health and the environment);
4. 使用安全(Safety and accessibility in use);
5. 噪音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noise);
6. 节能及保温(Energy economy and heat retention);
7. 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Sustainable use of natural resources)。
机械阻力及稳定性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使其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可能承受的载荷不会导致下列事故的发生:
-工程整体或部分倒塌;
-变形严重到不允许的程度;
-承载结构严重变形,引起工程其他部分或装置或安装的设备遭到损坏;
-事故造成的损坏与初衷不相称。
防火安全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在突发火灾时:
-使结构承载能力维持一段特定的时间;
-使工程范围内火、烟的产生与蔓延受到限制;
-使火势向临近建筑工程的蔓延受到限制;
-使人员能逃离该工程或以其他方式得到营救;
-使救援人员的安全得到考虑。
卫生、健康与环境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保证其不对工程范围内的人员或邻里的卫生和健康构成威胁,尤其不能发生下列情况:
-释放有毒气体;
-空气中出现有害微粒或气体;
-释放有害辐射;
-对土壤或水造成污染和毒化;
-对废水、烟、废物或废液清除不当;
-工程各部分或其内表面出现潮湿。
使用安全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不得造成操作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诸如滑移、跌落、碰撞、烧伤、触电、爆炸受伤等不能接受的事故危险。
噪音防护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使工程范围内的人员及附近居民能觉察出来的噪音控制在低水平,使他们的健康不受威胁并能让他们在令人满意的环境中睡眠、休息及工作。节能及保温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及人员情况,建筑工程及其供暖、制冷、通风装置必须在设计和施工上保证使用尽可能少的所需能量。
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对于自然资源的利用更合理,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尤其保证建筑物及其材料,部件在拆除后的再使用或再循环能力。
建筑物的耐久性。
在建筑物中使用与环境兼容的原材料及二次材料。
CPR法规将适用于欧洲市场销售流通的所有建筑产品,如:门窗、壁纸、建筑颜料、钢纤维、土工、玻璃棉等保温材料、地板、屋顶材料、沥青混合料、石膏料、混凝料、水泥、管道、铺地材料、下水道设备、玻璃、结构金属产品、紧固件、防水材料、结构木料、交通信号指示、防火器材和加热设备等,欧盟CPR法规除了六项基本性能要求以外还要求企业证明其生产的建筑产品在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性信息。
产品认证模式
根据第三方机构参与程度划分:
System 1+:产品型式测试,工厂及FPC检验,持续监督,检验
System 1:产品型式测试,工厂及FPC检验,持续监督
System 2+:工厂及FPC检验,持续监督
System 2:工厂及FPC检验,监督
System 3:产品型式测试
System 4:制造厂产品型式测试或F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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